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
承德市统计局
是否为涉企行政检查主体
是
列举一条涉企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仅涉企行政检查主体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六条“国家统计局组织管理全国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