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承德市统计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新修订的《河北省统计行政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裁量权基准》),并就下一步重点法治工作作出部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秀红主持会议并讲话,局全体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裁量权基准》是全省统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学习《裁量权基准》的重要性,准确把握其主要内容和裁量基准,并抓好相关工作贯彻落实。一是要加强学习宣传。要将《裁量权基准》列入市、县统计部门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校学习计划,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开展学习教育。将《裁量权基准》纳入法治业务培训、执法人员培训及专业培训内容,切实加强基层统计机构学习宣传。要强化对统计调查对象的宣传教育,引导调查对象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如实报送统计资料。二是要把握制度要求。各专业要认真研究、精准把握《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中的对于迟报统计资料、未设置统计台账、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的裁量基准和适用条件。执法机构和人员要严格遵照《裁量权基准》行使行政裁量权,综合考量统计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主客观因素和影响程度,杜绝任性执法、随意裁量。三是要统筹抓好全年法治工作。市统计局要全面梳理重点法治工作,加强对各县市区“双随机”抽查、重点执法检查以及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等重点工作情况的监督指导,对于工作进展缓慢、举措落实不力的地区要下发提示函,确保市、县两级圆满完成全年各项法治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