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承德市统计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承德市统计局2024-03-22 08:56浏览次数:

 

)统计局,承德高新区科技创新部统计局各单位:

承德市统计局2024“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3月17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承德市统计局

                                                        2024319


承德市统计局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根据《河北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统法字2024162024年承德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双随机办〔20243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落实2024年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安排和省统计局工作要求,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平、有效、透明,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提高部门联合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使监督检查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降到最低,真正做到“无事不扰”,以监管方式的创新持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二、工作任务

(一)夯实基础支撑市、县统计局要依托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监管平台)持续完善“一单两库”,通过省监管平台统一工作流程,确保部门联合抽查规范有序开展市、县统计局要在省级部门清单调整完毕后,依据自身的监管职责及时对涉及本部门监管事权的事项进行认领,形成本部门的抽查事项清单,要动态调整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市、县统计局要运用分类标签库完成对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通过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责任单位:市、县统计局,完成时限:4月前

(二)强化联合监管市、县统计局要结合监管实际,认真制定本部门2023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全面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模式不断充实、细化、完善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清单,在兼顾成本与效能的前提下,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确保本部门年度联合抽查次数占随机抽查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50%,部门联合抽查户数占随机抽查总户数的比例不低于30%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各地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切实压缩涉企检查数量,不断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责任单位:市、县统计局,完成时限:全年)

提升监管效能市、县统计局坚持内部联合抽查“能联尽联”制定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确保各县(市、区)抽查对象数不少于本地区统计调查对象总数的5%,实现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无盲区”“全覆盖”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增强抽查的靶向性和有效性,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次数占抽查总次数的比例力争实现100%。推动重点执法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对接,对重点执法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要通过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等监管措施,守住安全底线。(责任单位:市、县统计局,完成时限:全年

)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市、县统计局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要全程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及后续处理结果要在规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开,需调整年度抽查计划的必须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及时公开要健全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对抽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和查处后续监管衔接工作。要加强与信用监管的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增强随机抽查的震慑力,推动构建企业自律、行业自治、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多元化共治格局(责任单位:市、县统计局,完成时限:全年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市、县统计局认真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经验,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官方网站等方式加强宣传报道积极开展“服务式”监管,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要将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体水平。市、县统计局要常态化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加强对执法人员抽查前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人员的系统使用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提升检查成效(责任单位:市、县统计局,完成时限:全年

三、职责分工

(一)市局相关科室。市局专业室负责提供随机抽查被抽县(市、区)相关专业的全部“四上”企业和投资单位的2023年1-12月及年度数据和2024年相关月度数据,提供联网直报单位名录,并安排专业人员参与现场随机抽查。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局负责组织、协调随机抽查工作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二)执法检查组。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填写行政执法文书,将执法过程录入省监管平台,做好证据收集工作。

(三)县(市、区)统计局。在做好本县(市、区)随机抽查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市统计局做好执法人员抽调、相关材料提供和接待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县统计局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新型监管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全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强化责任担当市、县统计局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打破惯性思维,强化大局意识,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促进,合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强化跟踪问效。市统计局要采取适当方式,运用好督导检查“指挥棒”作用,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准确掌握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追究有关单位和负责人员的责任

请各县(市、区)统计局于每月20日前将本地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情况月报表(见附见1),4月1日、6月27日、10月8日、12月2日前将季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及时报送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局。

 

附件:1.“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情况月报表

      2.2024年承德市统计局内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3.承德市统计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培训计划

 

联系人:刘博洋,联系电话:2032744,电子邮箱:tjjfgk@chengde.gov.cn

 


附件1

____“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情况月报

填报单位(盖章):                              2024年1-X月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分   类

已开展抽查市、县(市、区)个数

已完成执法检查的调查对象的个数

依托平台抽查完成的调查对象个数

监管检查方式

已完成行政处罚的检查对象个数

备注

内部联合

部门联合

小计

警告

警告并处罚款

其他

总计











其中:市本级











县(市、区)











……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注明: 1.各栏目填报数量均为1-X月累计数;

2.雄安新区参照各设区市填报本表;

3.“已完成行政处罚的检查对象个数”与“已完成执法检查的调查对象的个数”口径一致,处罚个数是检查个数的其中数。

附件2

2024年承德市统计局内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单位名称:承德市统计局                                         

抽查计划编号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任务编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类型

抽查比例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范围

发起科室

联合科室

抽查时间

2024001

2024年承德市统计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1

001号

2024年承德市统计局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定向

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确定

对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检查;对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检查

全市“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单位

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局

工业科、投资科、贸易科、服务业科、能源科、人口和社会科技科、普查中心普查科

2024年4-11月

备注: 1.“抽查计划名称”为年度+行政区划+随机抽查+序号。“抽查任务名称”以具体实施抽查方案名称为准。

 


附件3

 

承德市统计局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培训计划

 

为深入推进统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公开的监管方式,特制定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动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各项要求在市县统计部门落地落实。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业务培训,使全市统计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显著增强,统计执法队伍整体能力和综合素质明显提升,加快市县统计部门执法监管方式改革创新步伐,不断开创全市统计执法监管工作新局面。

二、培训对象
    县(市、区)统计局分管法治工作的领导、法治工作的人员、国家统计执法证人员及参与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专业人员。
  三、培训方式和安排
    培训方式:集中培训和实践锻炼。

每年举办至少一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天。在每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前,对抽调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培训时间为半天。分期、分批抽调各县(市、区)的统计执法人员参加省级、市级组织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重点执法检查工作,通过现场实地检查,对全市的执法人员培训锻炼,积累实践经验。
  四、培训内容
  (一)培训统计法律法规和执法检查流程。培训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河北省统计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知识,并对检查流程、需要收集哪些材料、检查技巧以及处理可能遇到的特殊情况和问题等进行系统培训。

(二)培训统计专业业务知识。分期、分批的有针对性的对工业、能源、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人口就业、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服务业、贸易等专业报表制度及相关的统计业务知识进行培训。

(三)培训“双随机、一公开”业务。培训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抽查计划指导县(市、区)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详细讲解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组织等内容,从内容上和程序上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