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承德高新区科技创新部,市统计局各单位:
现将《承德市统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承德市统计局
2023年3月7日
承德市统计局
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根据《2023年承德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承双随机办〔2023〕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一)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为依托,持续完善“一单两库”。全市统计部门要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为依托,及时调整市、县两级统计部门随机抽查事项,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不断完善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切实落实对本部门持续完善“一单两库”的主体责任。要结合监管重点任务,合理确定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及其抽查比例,提升监管效能。
(二)以部门联合抽查为重点,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监管实际,认真制定本部门2023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不断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逐步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本部门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各县(市、区)要在坚持内部联合抽查“能联尽联、应联必联”原则基础上,结合工作要求确定年度内部抽查次数,抽查单位数不低于县(市、区)“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单位总数的3%。要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统一规范工作流程,先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县(市、区),再使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单位和执法人员。专业人员根据检查专业,从专业科室抽取。每个检查组的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专业人员根据需要确定参加人数。要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试行)》和《河北省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相关规定开展现场检查,并收集归档相关证据资料。
(三)以提高监管效能为目标,持续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将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主体实行差异化监管,在巩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运用的基础上,不断提升随机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在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上迈出新步伐。
(四)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统计局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和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水平,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五)以督导考核为导向,狠抓工作落实。市统计局要加强对各县(市、区)随机抽查工作的督导检查,进一步压实责任、推进工作落实。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基础支撑。市、县(市、区)统计局要及时对涉及本部门监管事权的事项进行认领,形成本部门的抽查事项清单。市、县(市、区)统计局要动态调整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要在省级部门完成本部门、本系统“两库”的分类标注后,利用全省统一的分类标签库完成对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市、县(市、区)统计局;完成时限:4月前)
(二)强化联合监管。市、县(市、区)统计局要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建立完善市场监管部门总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参与的部门联合抽查机制。要实现抽查事项清单全覆盖,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确定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对不能纳入跨部门抽查事项“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检查,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检查”不能参与跨部门抽查。要结合监管工作实际,科学合理确定联合部门数量,不盲目追求参与部门多、事项覆盖全,在兼顾成本与效能的前提下,鼓励各县(市、区)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本地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确保各县(市、区)今年联合抽查次数占随机抽查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30%,部门联合抽查户数占随机抽查总户数的比例不低于20%,使广大市场主体体会到“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所释放的红利。(责任单位:市、县(市、区)统计局;完成时限:全年)
(三)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市、县(市、区)统计局要进一步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4号)要求,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次数占抽查企业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90%,力争达到100%。在巩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运用的基础上,推动重点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对接,对重点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要通过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等监管措施,守住安全底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实现“三无”,即“平台之外无抽查”“清单之外无检查”“后续处置无例外”,确保双随机抽查的公正、公平、合法、有序。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大数据分析、重点指标监测等手段,加大对抽查检查结果的运用,探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在预判式监管上实现新突破。(责任单位:市、县(市、区)统计局;完成时限:全年)
(四)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市、县(市、区)要认真落实《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市统计局要不断强化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本部门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确保制定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及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如调整年度抽查计划应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健全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随机抽查监管闭环。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确保检查发现问题的后续监管和处理到位、联合惩戒到位,不断提升随机抽查的震慑力。(责任单位:市、县(市、区)统计局;完成时限:全年)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市、县(市、区)统计局要认真梳理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经验,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不仅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官方网站等方式加强宣传报道,还要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要将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市、县(市、区)统计局;完成时限:全年)
三、职责分工
(一)专业科室。专业科室负责提供被抽取的检查县(市、区)的本科室所负责专业的全部“四上”企业和投资单位的2022年1-12月及年度数据和2023年相关月度数据,提供联网直报单位名录。并安排专业人员参与现场双随机抽查。及时提供数据波动异常、联网直报平台修改痕迹失真调查对象名单。
(二)检查组。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填写行政执法文书,做好证据收集工作,按要求将执法过程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及时移交有关证据资料。
(三)执法机构。组织、协调双随机统计抽查工作。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四)县(市、区)统计局。在做好本县(市、区)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市统计局做好双随机现场检查工作。包括按照市统计局的要求抽调执法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和做好接待等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市、县(市、区)统计局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全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认真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市、县(市、区)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促进,合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跟踪问效。市、县(市、区)统计局要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果评估机制,不断完善对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的管控,提高随机抽查工作效能。要积极推行随机抽查回访机制,提升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市统计局要采取适当方式,运用好督导检查“指挥棒”作用,加强对县(市、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以督查促问题发现、以督查促整改落实。
附件:1.2023年度承德市统计局内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承德市统计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培训计划
联系人:刘博洋,联系电话:2032744,电子邮箱:tjjfgk@chengde.gov.cn
附件1
2023年度承德市统计局内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单位名称:承德市统计局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比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发起科室 | 联合科室 | 抽查 时间 |
2023001 | 2023年承德市统计局内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抽查001 | 001号 | 2023年承德市统计局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定向 | 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确定 | 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 所抽查县(市、区)全部“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单位 | 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局 | 工业科、投资科、贸易科、服务业科、能源科、人口和社会科技科、普查中心普查科 | 2023年3月至11月 |
备注:1.抽查计划名称:年度+行政区划+随机抽查+序号。抽查任务名称以具体实施抽查方案名称为准。 2.市以下均为定向抽查。抽查时间必须填写到月份。 |
附件2
承德市统计局
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培训计划
为深入推进统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公开的监管方式,特制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培训计划,对全系统的统计执法人员和从事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统计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双随机、一公开”是政府推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优化市场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推进全市统计系统行政执法监管方式改革和创新的重要方式。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培训是提升统计执法人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完成我市统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任务的重要保障。
二、培训对象
各县(市、区)统计局分管法治工作的局领导、法治工作的人员、全市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的人员及参与双随机检查的专业人员。
三、培训方式和安排
培训方式: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
每年举办一次法治培训班,对各县(市、区)统计局分管法治工作的局领导、法治工作的人员及全市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的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天。在每次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前,集中对抽调的“双随机”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为半天。分期分批的抽调各县(市、区)的统计执法人员参加市统计局组织的“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通过现场实地检查,对全市的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四、培训内容
(一)培训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与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河北省统计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知识。
(二)培训统计专业业务知识。分期分批的有针对性的对工业、能源、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人口就业、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服务业、贸易等专业报表制度及相关的统计业务知识进行培训。
(三)对“双随机、一公开”业务进行培训。培训“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讲解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组织,从内容上和程序上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
(四)对统计执法检查流程和技巧进行培训。对如何检查、怎么检查,检查流程、需要收集哪些材料、检查技巧以及对可能遇到的特殊情况和问题如何进行处理进行系统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