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统计局“四个全面”推动统计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承德市统计局2023-11-30 14:42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承德市统计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绝不造假、应统尽统”“依法、精准、全面、及时”的工作要求,狠抓“四个全面”,积极推进防治统计造假改革,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全面建立地方党政领导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2022年率先建立全市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今年重点推进县级责任制的建立,目前各县(市、区)均已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责任体系更加明晰,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各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出台的重要统计文件精神作为会前学习内容。联合组织部、党校建立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常态化机制。辑印《防惩统计造假学习资料》供领导日常自学。

二、全面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建立与巡察机构的贯通协作机制,联合市委巡察办印发《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统计局协作机制的意见》,市级统计部门向市委巡察办反馈了63个被巡察单位是否存在统计造假等统计违纪违法问题情况;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会商,定期沟通、定期会商、定期汇报。建立全市纪委监委机关配合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加强日常沟通配合。建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健全完善问题线索移送移交等工作程序;建立由统计、发改、工信、商务、行政审批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入统审批协调机制,确保应统尽统;建立与组织部门协同机制,将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建立与督查联动机制,对县(市、区)重点执法检查等工作进行督促督办;建立与司法部门的联系,将防治统计造假工作情况列入依法行政事项,实行年度考核评价;健全防治统计造假的刚性制度,紧密围绕数据质量管理、责任追究、核实核查、执法监督、基层基础等统计数据全领域全过程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全年健全完善相关制度10项。

三、全面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执法案件实现全覆盖,市、县两级统计部门积极履行统计职责,主动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全市共立案13件;“双随机”执法全覆盖,市、县两级统计部门不断优化执法监管方式,通过内部“双随机”、跨部门“双随机”抽查方式,加强对统计监管对象的日常管理,全市“双随机”抽查完成105家,达到5%的目标任务;现场数据质量核查全覆盖,组织对数据异常地区、变动幅度较大的企业开展核实核查,市级组织现场数据核查43批次,检查单位196家,各县(市、区)累计核查1400余家,达到对“四上”企业的全覆盖。

四、全面开展素质提升。科学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全覆盖的统计业务知识培训。推动统计法进县区,先后赴高新区、承德县、宽城县、滦平县开展现场培训指导;推动统计法进部门,赴市纪委监委、市人大、市发改委、市工信局,为机关干部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应邀参加承德县党政领导干部和丰宁县新任职领导干部培训班,专题讲授依法统计知识;将统计法纳入统计专业培训必修课,市统计局直接组织对县区、部门、企业以及经济普查单位的多层面业务培训40余批,累计培训4000余人次。各县(市、区)分类开展对乡镇、企业、部门基层统计人员培训。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统计职责,不断健全防治统计造假的制度,持续加大执法检查,推动协同机制建设,确保防治统计造假的各项举措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