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统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源:承德市统计局2022-01-11 16:30浏览次数:

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市统计局一年来的统计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1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持续聚焦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强化法治建设工作举措,统计法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切实加强对统计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党组在统计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21年4召开党组会研究法治工作,其中2次专题研究统计法治工作,做到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针对“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推进依法治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中全会精神”、“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等专题进行集中学习,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统一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承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全市统计法治建设要点》《承德市统计局领导干部2021年学法计划》,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终述职内容。对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文件和任务,件件有批示、件件抓落实。制定《承德市统计局2021年度依法行政责任清单》,将依法行政的责任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科室。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统计工作。

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认真落实全市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制定并印发《承德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承德市统计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要求,对法治宣传教育做出系统安排部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明确各单位工作责任,抓好普法宣传推动。将学法纳入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促进提升统计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推动党委、政府领导干部专题集中学法。市统计局先后4次向市政府书面报告、1次直接向市委常委会汇报,请求市委市政府协调解决包括安排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再学习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在内的统计造假“回头看”问题。   

7月23日市统计局局长遇建军专题向市委十四届第199次常委会汇报省统计局《关于举一反三持续深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通知》精神和全省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座谈会议贯彻落实意见。

7月20日市统计局向市政府报送《承德市统计局关于全省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座谈会议精神的报告》(承统统字〔2021〕28号),市委书记董晓宇批示“常委会学习并研究落实意见,其中第五条请编办提出意见,其他工作请统计局牵头,并请卢健同志督办”,市长柴宝良批示“呈晓宇书记阅示,拟同意市统计局所提建议”。

8月4日市统计局向市政府报送《承德市统计局关于落实全省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座谈会议精神有关情况的报告》(承统统字〔2021〕33号),市委书记董晓宇批示“请两办、组织部、宣传部、编办等部门抓紧落实,市统计局要及时提示督促”,市长柴宝良批示“呈晓宇书记阅示,拟同意统计局所提建议,请玉甫秘书长在下次常委会上安排《意见》《办法》《规定》学习”。

8月9日市统计局向市政府报送《承德市统计局关于上报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自查评估清单的报告》(承统统字〔2021〕34号),市委书记董晓宇批示;“后天常委会安排学习,市统计局要督促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落实,有关情况及时报市委”,市长柴宝良批示“呈晓宇书记阅示,拟同意”。

8月17日市统计局向市政府报送《承德市统计局关于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自查评估清单进展情况的报告》(承统统字〔2021〕39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卢健批示“要持续落实长效机制”。

7月23日市委第14届199次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省统计局《关于举一反三持续深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通知》精神。参加人员75人

8月12日市政府第十四届第75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有关统计改革重要文件精神参加人员45人。

8月14日市委第十四届常委会第202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有关统计改革重要文件。参加人员66人

8 月 31 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专题集中学习会议,会议学习了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有关统计改革重要文件精神。参加人员61人

为加强党政领导对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的再学习,经市委批准,7月24日-25日,市政府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全市统计业务培训班,各县(市、区)政府常务副县(市、区)长,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市直、县(市、区)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市、县统计系统人员共35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了《意见》《办法》《规定》及相关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二是积极推进统计法和统计知识进党校(行政学院)。承德市委组织部已经连续四年将统计法纳入党校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并形成了制度化、常态化机制。

5月21日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承德市2021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明确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党校主体班次必修课程,明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提高法治思维,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专题示范班》的内容。

9月21日市委组织部将统计法纳入承德市委党校2021年全市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培训内容。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举办2021年全市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通知》(承组明字〔2021〕24号),附《2021年全市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60人)。按照《中共承德市委党校2021年全市中青年干部理论读书班课程安排》,11月22日市统计局领导以《贯彻中央统计改革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题进行授课。

7月24日-25日,市政府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全市统计业务培训班,各县(市、区)政府常务副县(市、区)长,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市直、县(市、区)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市、县统计系统人员共350余人参加了培训,邀请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局副局长培训了《意见》《办法》《规定》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三是县两级统计部门利用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形式开展统计法律知识学习2021年,市局党组(扩大)会议5次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并研究统计法治工作。

四是组织统计系统普法学习,印发了《关于在部署2020年年定报工作期间开展“统计普法全覆盖”和“统计诚信承诺”活动的通知》,在统计业务培训中均专题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并与参会业务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

五是送达法律事务告知书。全市所有“四上”企业全部送达法律事务告知书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单,对所有调查对象进行精准普法。

六是利用企业一套表平台、QQ、微信群、法律网站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和讲解,在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统计法颁布日、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等重要节点开展现场宣传。2020年借助举办人口普查“大国点名、没你不行”主题宣传月启动仪式,采取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利用承德日报等主流媒体和合承德网等新媒体、公交车LED屏、移动公司短信推送服务等媒介进行统计法律知识宣传。

发挥主流媒体权威开展法治宣传。市统计局局长撰写的《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着力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加快推进法治统计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快推进法治统计建设》等署名文章被承德日报全文刊发,营造真实统计、据实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

开展警示教育。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力度,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进行通报,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以案释法,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组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关于沧州市献县和唐山市迁西县、滦州市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关于石家庄市经济普查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关于邢台市及其下辖内丘县、原桥西区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2020年10月22日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暨防惩统计造假警示教育培训会议,传达学习河北省统计造假的典型案例及处理结果。2021年7月27日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造假进行警示教育和对统计法治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三)加强常态化规范化统计执法监管

全市各级统计部门严格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今年共立案查处统计违法单位19家,其中给予警告1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行政处罚的12家,罚款34万元。实现统计执法零突破,彻底改变了市统计局6、7年不执法、软执法的落后局面,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形成 有力的震慑作用。

市统计局每年都根据市双随机办的要求制定年度《承德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承德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对全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修订了“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建立了检查主体名录库,完善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进行公示。在做好市级层面工作的同时,2020年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统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2021年印发了《承德市统计局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县(市、区)双随机抽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和规范。相继对兴隆县、隆化县、丰宁县、围场县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现场检查32家单位。与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一次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联合检查5家单位。2020年以来全市11个县(市、区)统计局对超过5%的统计报表单位开展了“双随机”检查。认真坚持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紧盯统计工作各个环节,逐级报告是否存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情况,实行“零报告”,有效起到警示效果,依法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职权。

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

持续深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先后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和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推动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清理废止将统计部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牵头单位或责任单位的通知》,清理、废止将统计局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牵头单位或责任单位文件和做法并形成制度机制,每年清理一次。印发了《承德市统计局关于举一反三 持续深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实施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转发《河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对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进行自查评估,对照26项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自查评估清单》逐项进行评估。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明确专人,限定时间进行整改,直到彻底解决为止。对统计法进党校、党政领导集中学习等统计局不能独立完成的、需要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完成的,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统计局就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先后向市政府报送四个报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有力推动了防惩统计造假整改“回头看”工作落实。为了压实责任,市统计局按照市领导要求,由6位局领导带队,分六个组对12个县(市、区)党委、政府防惩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进行督导。制定出台了《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办法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实施办法《承德市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统计部门及统计人员违法违纪风险清单(试行)》10多个制度规定。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零容忍”,对省统计局核查国家统计局移交举报线索对我市双桥区进行统计执法检查,转交的9个统计违法案件进行了严肃处理,对7家统计违法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不断强化统计信用建设

结合统计部门实际,印发了《加强承德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承德市统计局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成立了承德市统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了对统计监管对象信用状况认定、信息归集和管理职责。按规定将统计上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进行公示,并及时将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推送。持续开展“统计诚信承诺”活动,各级各专业将《统计诚信承诺书》发至每一名统计人员,明确告知统计诚信承诺事项和责任。积极探索建立统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工作机制。研究落实将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与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戒的渠道和方式,支持完善信息共享交换机制,配合推动企业信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年来,统计法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但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与不足,统计基础建设还需进一步增强,统计普法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业务水平也需进一步提高。

(一)行政执法不平衡问题较突出。县区级统计部门由于没有专门的执法机构,执法人员身兼数职,执法力度偏弱,2021年各县市区没有立案案件,不适应全国、全省、全市着力加强统计执法检查,遏制统计造假大环境的客观要求。

)统计执法监督力量偏弱。统计系统执法力量不足,没有法律专业毕业生,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与依法行政的新要求还存在不适应情况。市有“四上”企业和项目单位共计1700余家,市级执法机构仅4人,人员力量明显不足。全市11个县(市、区)统计局,有6个县(市、区)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人员不足2人,不具备独立执法条件。

    (三)执法监督机构和执法机构没有分设,不能满足执法人员不能进行法制审核,法制审核人员不能从事执法工作的需要。

市统计局只有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局一个执法及法治监督机构,且只有4个编制,既从事执法工作,又从事执法监督工作,按照执法不能审核,审核不能执法的要求和规定,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局无法满足同时进行执法和法制审核的要求,不具备独立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条件,严重制约了统计执法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持续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2.继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的力度。

3.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持续推动党政领导学习统计法和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

                                                     承德市统计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