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承德市统计局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来源:承德市统计局2021-05-14 17:15浏览次数:

2021年承德市统计局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按照承德市“双随机、一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求,根据《承德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承德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市统计局决定从510日开始,对规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资质以上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开展2021年第二次“双随机”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1510-620日。现场检查时间5月17日-28日。

二、随机检查事项清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河北省统计条例》赋予的统计执法检查职责,采取“双随机”方式,对下列内容进行执法检查:

(一)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二)依法建立原始记录、标识、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三、抽查对象、检查人员

(一)抽查对象:围场县内正常经营的信用风险等级A、B、C类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资质以上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抽查单位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抽查系统中统一导入随机抽取,总计抽取10家检查单位,其中工业4家,投资3家,其他3家。

(二)检查人员:由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每家检查单位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执法人员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台市统计系统持有全国统计执法人员抽选,专业技术人员从市局专业科室中抽选

四、检查内容

(一)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核实企业是否真实存在、是否正常经营,查看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核定企业是否为新建企业。核实行业代码、注册类型等属性指标是否正确。

(二)查看企业统计工作所需的硬件条件是否满足工作需要,是否能正常登陆企业一套表平台,检查是否存在代填代报现象。

(三)查看企业是否有统计台账,核实统计台账上数据与联网直报系统内的数据是否一致。

(四)重点检查的统计指标数据。工业企业重点检查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重点检查本年投资完成额;限上批发零售企业重点检查商品零售额;限上住宿餐饮企业重点检查营业额;建筑企业重点检查建筑业总产值;房地产企业重点检查商品房销售面积;规上服务业重点检查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营业收入、本年折旧、营业利润等。

(五)登陆联网直报企业平台,重点查看2020年报和2021第一季度主要指标数据与本单位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增值税纳税表、存货、产成品(半成品)、明细账、入库单、出库单、应收账款等基础资料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虚报、瞒报、篡改统计数据等现象。登陆税务机关的网上申报系统,核对企业提供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相关数据是否与网上申报系统一致。

六)根据不同类型企业入统标准,在核实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该企业是否达到入统标准,是否存在虚假入统的现象。

七)检查是否存在涉统违规文件。检查统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是否对日常统计报表和各类调查进行建档管理;是否存在违规干预企业统计报表、违规向企业下达指令性任务指标等统计违法行为。

五、检查程序

(一)随机抽取检查县(市、区),制定抽查工作方案,确定抽查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抽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台随机抽选10被检查单位和4名执法人员。从市局工业、投资等科室中抽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抽查检查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检查单位和检查人员名单同时在市统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三)检查组准备检查材料,熟知检查内容和依据,并由检查组组长通知县(市、区)统计局书面告知被检查单位,下发《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

(四)实施现场检查。检查组长负责召集检查人员,安排检查行程实施检查。

(五)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整理检查资料,写检查报告,检查结果分别在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和“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进行公示。

六、“双随机”抽查结果的运用和公示

“双随机”抽查结果在市统计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将依法立案予以查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行政裁量标准。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企业行政处罚结果要在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将行政处罚信息按照政府“双公示”的要求和程序推送至“信用承德”官网。对符合《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的严重失信企业,在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法定流程。按照“双随机”执法抽查的要求,严格执法流程、执法标准,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二)强化责任意识。执法人员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公平、有效、透明地开展抽查工作,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

(三)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人员转变理念,深化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对“双随机”执法的配合程度。

(四)严肃抽查纪律。有关执法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妨碍被抽查对象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谋取任何私利。对在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八、组织实施

抽查工作由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局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实施。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局负责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普查中心、工业科、投资科、贸易科、服务业科、能源科、社会科技科负责提供抽查单位名录和被抽查企业相关报表数据,并按照检查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参加现场统计执法检查。围场县统计局负责检查工作的保障。

 

                                              承德市统计局

                                                                20214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