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建立市级统计监督与组织部门职能监督协作机制
来源:承德市统计局2024-04-19 09:28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4月18日,承德市统计局联合国家统计局承德调查队、中共承德市委组织部印发《市级统计监督与组织部门职能监督协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协作机制)的通知,标志着统计监督与组织监督贯通协作纳入制度化管理范畴。

《协作机制》明确建立沟通会商、协同监督、线索移送、结果共享机制四个机制。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对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开展联合会商沟通,市委组织部干部考核科、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局、承调队综合科承担日常联络和统筹协调工作。二是市统计局、承调队制定年度统计监督、统计检查计划,市委组织部安排相关年度或阶段重点工作时,可就涉及统计工作相关事宜进行沟通,及时提出相应意见建议。市委组织部在进行年度考核和干部任用考察前,需征求对被考核单位、领导干部及任职人员是否存在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的意见。三是市统计局、承调队要将上级统计部门开展的统计督察、统计执法检查情况、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线索向市委组织部移送。市委组织部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问题线索,按程序转交至市统计局、承调队核实查处。四是市委组织部将统计监督、执法检查、督察整改等情况,作为考核、评价、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把统计监督发现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情况列入干部日常信息沟通清单,在干部选育管用中充分运用统计监督成果。市统计局、承调队将市委组织部提供的有关情况、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开展监督工作、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的重要参考。

《协作机制》印发执行,将进一步密切统计部门、承调队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同,完善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拓展监督范围,强化监督合力,更好发挥统计监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