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统计局贯彻落实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来源:承德市统计局2023-08-17 10:17浏览次数:

2022年12月25日至31日,河北省统计局第1统计督察组对承德市开展了统计督察,并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市统计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对标对表省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责任落实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推动

市统计局建立第一时间学习机制,先后8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造假屡禁难绝调研报告的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冀言”文章、《河北省党政领导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意见》和统计违法案件通报等内容,为扎实推进省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及时向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专题汇报4次,先后6次以书面报告、请示等形式,协调市委市政府解决遇到的难点问题。多次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调度。

(二)夯实举措,强化责任落实

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承德市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了《承德市统计系统贯彻落实省统计督察整改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项梳理,制定4个方面9项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全市12个县(市、区)已制定《统计部门贯彻落实省统计督察整改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做到举一反三,提升整改效果。

(三)健全机制,强化整改成效

健全源头数据管控机制。立足源头数据管控,制定《承德市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承德市统计局数据质量审议评估会议制度》修订《承德市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办法》《承德市统计局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办法》建立领导包联县(市、区)制度。制定《2023年承德市统计局联系县(市、区)工作方案》,实行局领导和科室分包制度,加强日常整改工作的联系和沟通,落实整改责任。建立督导调度机制。组成督导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对省统计督察整改重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此外,聚焦重点问题和难点事项,不定期下发工作提示7期,督促各县(市、区)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建立全市纪委监委机关配合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机制成立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日常沟通协调机制,

二、细化工作举措,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整改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不够深入。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均按照整改措施完成该项整改工作。一是承德县、双桥区统计局已对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向市统计局报送整改报告。市县统计局和市县直有关部门先后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警示教育大会及支部会议等形式组织开展学习。三是持续开展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组织统计系统干部认真学习全省统计系统以案为鉴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精神以及近期国家统计局、河北省统计局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并向政府报告。各县(市、区)统计局通过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议,传达通报典型案件,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四是加大统计法制宣传。组织全市统计知识培训班,对统计法治工作进行专题讲座;应邀到市纪委监委作依法统计专题讲座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培训班上作了依法普查专题讲座;应邀参加承德县党政领导干部统计专题大培训,专题讲授依法统计知识。各县市、区)统计局通过组织培训讲座的方式,加大对统计法制宣传,切实提升领导干部、统计机构及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意识。

2.对充实基层统计力量缺乏有力手段。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均按照整改措施完成该项整改工作。一是组织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调研。组织开展基层基础专题调研,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听取了基层统计队伍和人员基本情况汇报。鼓励并推动各县(市、区)通过聘用人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统计人员力量。据统计,县级统计机构劳务外包人员总数达到94,有5个县区超过10人,统计力量得到明显加强。认真执行《河北省统计局稳定基层统计队伍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明确县、乡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人员要求,鼓励支持基层统计人员报考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考试,保障基层统计队伍的稳定性。二是组织开展县(市、区)部门和企业的投资、工业、能源、劳资、贸易等重点专业的多层面点对点业务培训10余批,累计培训1200余人次;邀请省统计局副局长王素君等领导和业务骨干对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及重点企业进行授课,累计培训1000余人次;应邀出席市纪委监委大讲堂、承德县党政领导干部统计专题大培训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培训班上作了依法普查专题讲座,两期培训300余人。三是各县(市、区)统计局培训乡镇统计人员50批次,培训人员1021人。培训企业统计人员53批次,培训人员1384人。培训县直部门25批次,培训415人。

(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方面

1.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本级按照整改措施完成该项整改工作。建立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制度机制。制定《承德市统计局数据质量审议评估会议制度》,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主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专业负责人为成员的数据质量评估领导小组。落实专业数据评估制度,由局长或委托局领导主持,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对专业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可比性等进行评估。

2.部分县(市、区)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不够扎实。市本级和各县均按照整改措施完成该项整改工作。一是“点对点”整改个性问题。承德县统计局印发《承德县统计局持续推进“四个必查”“三个一批”工作整改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责任股室、整改时限。双桥区召开全区统计督察整改、专项纠治暨警示教育大会,对统计重要改革文件精神进行了再学习再领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和重点抽查工作,共检查13家企业,未发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开展统计造假专项纠治重点抽查,现场查阅统计督察整改和专项纠治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填写相关部门问题清单,标明问题具体情况加盖公章后存档。二是扎实做好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全市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制定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细化责任分解建立清单台账制定了《各专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和《承德市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市县两级严格进行自查自纠和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开展统计业务培训进基层活动,组织开展多层面对点业务培训10余批,累计培训2500余人次;开展统计法进党校专题培训,对两个主体班145名学员作了专题讲座。

3.部分县(市、区)“零办案”情况仍然存在。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均按照整改措施推进该项整改工作。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对零执法案件县(市、区)下发《工作提示函》,对县(市、区)执法工作进行督导。二是组织开展直查。对承德高新区因体制问题没有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由市统计局抽调执法人员直接开展执法检查。三是组织开展交叉互查。7月22日-23日,组织开展对双桥区、双滦区、高新区、滦平县、隆化县、丰宁县交叉互查执法检查,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县级交叉检查工作。

(三)统计法定职责履行方面

1.统计执法监督力量较为薄弱。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均按照整改措施完成该项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统计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印发《承德市统计局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的通知》,明确了建强执法队伍的4项举措。二是提升国家执法证考试通过率。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干部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5人考取执法证,执法监督力量得到充实。

    2.依法规范使用统计数据意识不强。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均按照整改措施完成该项整改工作。一是各县(市、区)、各专业已对是否存在泄漏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资料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并按规定报告。二是坚持普法宣传与排查工作同步推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谁泄漏谁承担法律责任”的统计资料管理责任制,推动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环境。三是转发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统计数据的通知》,严格开展专项纠治,自觉维护法定统计数据的权威性、严肃性,规范数据使用、发布。

3.统计工作培训需进一步加强。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均按照整改措施完成该项整改工作。一是市级层面,组织开展县区、部门、企业的多层面“点对点业务培训10余批,累计培训2500余人次;应邀出席市纪委监委大讲堂、承德县党政领导干部统计专题大培训,讲授依法统计知识,参加人员300余人。二是各县市区统计局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培训乡镇、企业、县直部门近130批次,培训人员2700余人。

(四)统计数据质量方面

1.统计数据失实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均按照整改措施完成该项整改工作。一是根据省反馈的清单,对涉及企业全面进行了现场核实,对6家轻微违法企业发放明白纸,指导企业正确报送统计数据,另两家企业履行了执法调查程序二是制定《承德市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重新修订《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办法》和《承德市统计局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夯实数据质量责任。三是严格按照《2023年承德市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动企业统计电子台账建设,不断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三、巩固拓展成效,推进承德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及中央、省统计改革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方向,保障上级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在承德落地实施,做到传达学习到位、推动落实到位、工作成效到位,以实实在在的督察整改成效不断改进、提升统计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深化督察整改结果运用。进一步深化督察整改结果的运用,对已完成整改事项,巩固深化整改成效,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类似问题反复;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的事项,在常态化抓好贯彻落实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解决体制机制问题,健全完善防治统计造假的刚性制度,不断巩固深化督察整改成效。

(三)持续深化统计能力建设强化对县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的协助管理,加强基层统计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推进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积极推广企业统计电子台账,不断提升源头数据质量。健全数据核查机制,通过多种途径、渠道发现统计违法案件线索,对统计违法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对涉嫌违法的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严格执行数据审核评估管理办法,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和集体讨论制度,不断化解数据质量风险。

(四)不断加大统计培训力度。深入开展基层培训调研,掌握基层培训需求,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和工作方案,着力提升培训效果,杜绝基层统计人员业务不精导致的数据报送失实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灵活方式,分类分批组织开展各级领导干部,统计系统、相关部门、“四上”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业务能力和依法统计意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统计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联系我们。联系单位:承德市统计局;地址:承德市行政中心南楼228;邮编:067000;联系电话:0314-2032744;电子邮箱:tjjfgk@chengde.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