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承德市统计局2021-01-05 10:55浏览次数:


承德市统计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承德市双随机办〔2020〕19号《关于编制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的通知,结合全市统计工作实际,按照工作方案要求,保障全市统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项任务贯彻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统一工作安排,贯彻落实“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强化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推进统计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统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权力运行,完善责任清单,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依法进行。

(二)公正高效。严格按照执法程序,流程,依法保障监督主体的合法权利,切实做到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检查对象负担,优化执法环境。营造公平、公开、透明的统计环境。

(三)公开透明。在阳光下运行执法权力,公开统计执法随机抽查职责、程序、事项、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做到确职限权,尽责担当。

(四)协同推进。建立统计随机抽查机制,逐步实现检查工作线上线下协同,部门条线联动,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效果。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统计部门法定职责为主要内容,以统计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为导向,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组织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并将调整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三年内,对调查单位不重复检查的原则,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根据检查内容、专业的不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过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记录可复制。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事项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两次,抽查比例根据当年工作情况合理确定,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代表性,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给基层带来的负面影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比例一般是不低于监管对象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总数的5%。对行业的重点单位每年要实现一次检查全覆盖;对列入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的单位每半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抽查工作结束后,对抽查无问题单位,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发现的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五)推进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

将严重违法违规统计调查单位的行政处罚信息,在省、市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纳入企业社会信用记录,加强与开展联合惩戒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惩戒合力,依法对失信企业进行公示,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实施联合惩戒,营造“诚信统计光荣、虚假统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统计部门要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调整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肃抽查纪律。各级统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和人员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级统计部门要结合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本细则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引导执法人员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做好信息反馈。各县(市、区)统计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在本级、本部门、本领域推广“双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务求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把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向纵深推进。


附件1:承德市统计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2021年承德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附件3:2021年承德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培训计划


承德市统计局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1:

承德市统计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遇建军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任树怀  市统计局一级调研员

张秀红  市统计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鲍景欣  市统计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宋艳芝  市统计局副局长 

鞠建茹  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三级调研员 

徐维军  市统计局城调队队长 

杨 旸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成  员:陈立永   尹占华  秦福有

张  巍   赵秀丽   任森淼   

陈  敏   石丽华   张立然

范蔚新   王  欣   崔靖山

石金芝   张宏亮   苏晓博

张春燕   韩  轶   


附件2:

承德市统计局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承德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精神,根据《承德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公开的监管方式,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意识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制定本抽查计划。

一、目标任务

1、部门内部检查“双随机”抽查:2021年市统计局对检查对象随机抽查采用多阶段抽样方式,根据执法检查计划和工作安排,在有关人员见证下先随机抽取2-3个县(市、区);在每个抽中的县(市、区)各抽取4-6个调查单位。抽查频次2次,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2、参加部门联合抽查:申请参加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对企业年报“双随机”抽查。 

市统计局随机选派统计执法人员时,先根据工作需要报局领导研究确定执法检查组组长和成员人数;依据抽查专业从统计执法人员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与检查地区和部门无利害关系的执法人员;对符合要求的执法人员进行排序,随机抽取检查组成员。

二、随机抽查事项

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三、抽查范围、时间和内容

(一)随机抽查范围。以全市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单位作为“双随机”检查对象。从各县(市、区)、高新区直报单位中抽取。

(二)随机抽查时间。计划从2021年3月1日开始,至2021年12月31日结束。

(三)执法检查内容。调查单位执行统计制度、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资料、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随机抽查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手段,各检查小组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组织部署,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格时限要求。各专业要按照检查计划时间完成任务,检查结束后及时提交检查情况报告等相关资料。

(三)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各专业科室要将抽查单位检查情况反馈法规科。对抽查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格查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附件3:

承德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培训计划

为深入推进统计系统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顺利开展,全面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公开的监管方式,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特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培训计划,对全局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一、 指导思想

“双随机、一公开”是政府推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具体体现,进一步优化市场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最大限度减轻基层的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进全市统计系统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改革和创新。

二、培训对象

市、县(市、区)行政执法人员

三、培训计划安排

培训时间:全年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

培训内容:

(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讲解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组织,从内容上和程序上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

(二)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讲解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 上批零住餐业、规模以上服务业、资历以上建筑业的“四上”企业(单位)如何确定抽查事项、建立抽查样本库,采用随机等距抽样方法抽选检查企业(单位)的工作流程,使各相关专业能够熟悉掌握工作任务。

(三)对“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的计算机操作进行了培训,就如何建立“两库”、标注以及怎样通过平台随机抽取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人员、检查项目分类和抽查结果上传等事项进行演示和实际操作。

(四)工作交流,积极探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在统计系统行政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