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统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承德市统计局2021-01-04 11:18浏览次数:

按照《承德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和谋划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进行认真梳理和总结,现将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 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1.局党组专题研究统计法治工作

20204月,我局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法律文件,研究部署全年重点法治工作任务。会议学习了河北省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精神的通知》《河北省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若干措施》,研究通过了《承德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承德市统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承德市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承德市统计局2020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听取了2020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的汇报。 

局党组书记、局长遇建军同志对法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统计法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执纪问责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升数据真实性的有效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作出了多次指示批示,中央省市印发了深化统计改革、防惩统计造假、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若干文件,这些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统计工作、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工作,批准市统计局成立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局,充实法治工作力量,我们要将真实、全面、可靠的数据质量作为基本要求,依法履行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能。二是健全制度,严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发生。要全面落实企业一套表单位入库退库制度、现场核实制度、各专业数据审核评估制度和工作规程、河北省企业统计业务规范(试行)、河北省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督导检查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统计违法案件举报制度,织密制度的笼子,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行为,生产出真实、准确、及时的统计数据。三是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问题的执纪问责。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统计造假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内容和标准,积极向纪委监察机关汇报数字造假的新形势和特点,建立与纪检机关的信息共享和联系沟通机制,在统计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按照案件移送办法进行转交。同时,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工作建议要建立工作台账,完善修订。四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加强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扩大检查领域、增加检查频次,提高覆盖面和抽查比例,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一律严肃处理,依法依纪依规追责问责。今年要重点探索建立执法人员异地检查机制、拓展双随机抽查范围、国家统计执法证和行政执法证的申请、培训以及考试等法治工作任务。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发改委纪检组)组长、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2.印发年度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2020327日制订并印发了《2020年全市统计法治建设要点》(承统统字﹝20206号),从强力推进依法治统、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加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积极配合统计督察工作、加强统计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八个方面进行对统计法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建立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局

2020212日承德市委编制委员会印发《中共承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承德市统计局设立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局的批复》(承市机编﹝20203号),同意统计局机关设立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局,行政编4名,局长1名、副局长1名,编制来源,从市本级待分配行政编制中调剂3名,市统计机关内部调剂1名。正式下文批准设立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局,批准行政编制4个,设局长、副局长各1名,从局外调剂3个行政编制,局内调剂1个行政编制。彻底改变了没有执法机构落后局面。

4.开展普法验收

按照《河北省统计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了统计系统七五普法验收工作。86日,向各县(市、区)、自治县统计局,承德高新区经发局印发《承德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统计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按照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及时对七五期间的统计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送了《承德市统计局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5.率先学法用法

把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安排2次法律专题讲座,党组书记带头讲统计法治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人员网络学习,每人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今年6月,国家局印发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收录了《意见》《办法》《规定》等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市局迅速将467套《选编》发放到市委、市政府以及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并积极推动各单位传达学习。市统计局制订学习计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次学习选编。并组织《选编》及统计法相关知识考试。

6.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

1022日,承德市统计局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警示教育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统计法治工作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警示教育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市两办关于落实河北省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回头看的通知,调度了全市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和回头看任务,十二个县市区分别汇报了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遇建军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一要持续推动中央文件精神的学习和贯彻落实;二要持续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三要持续深入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四要持续加大统计执法监督监管工作力度。

各县(市、区)、自治县统计局局长、主管法治工作局领导、法治机构负责人,承德高新区经发局统计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法治工作局领导、法治负责人,市统计局副县级以上领导、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

2016年以来,承德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七五普法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七五普法工作的相关要求和省统计局印发的《河北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省统计局重点工作,深度谋划并认真实施承德市统计局七五普法规划,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组织学习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推进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对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河北省统计条例》等文件的宣传,进一步提升全市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市统计工作依法、规范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市统计局负责局内各科室和各县(市、区)统计局的普法工作,每年召开法治工作会议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会议开展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宣传,并结合工作实际,推行案卷评审制度,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律能力。探索异地执法制度改革,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人员实践能力。据统计,全市统计系统每年对统计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近2000人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50余人。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以国家统计局公开通报的宁夏灵武、山西应县以及河北献县等重大统计违法案件作为反面典型案例,组织统计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提高尊法守法自觉性,使统计人员认识到国家在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的决心和信心。市统计局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暨防惩统计造假警示教育培训会议,会上宣读了河北省统计造假的典型案例及处理结果,总结了2019年和2020年前三季度统计法治工作,安排部署四季度重点任务,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造假进行警示教育和再动员再部署。并在市局内网主页及时通报典型案例。

紧密围绕2016年全国农业普查、2018年全国经济普查和大型调查、常规调查,充分利用其范围广、参与部门多的特点,就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行详细解读,就群众关心的真实、准确报送统计数据等问题进行了细致解答,推动了本地区统计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式,深入持久地进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狠抓关键少数普法宣传。市统计局分别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解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及法律法规,提高市级领导干部学法、守法意识。市局领导班子通过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对中央、省委、市委出台的文件和统计法律进行全面、系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并将学法制度纳入常态化机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纳入全市七五普法规划;纳入市、县(市、区)党校培训班学习课程,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管统治统意识。

三、坚持依法治统,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1.坚持三项制度,规范统计执法行为

2020424日,我局向各县(市、区)、自治县统计局、承德高新区经发局、市局个单位印发了《承德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承德市统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承德市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承统统字﹝202012号),在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行政处罚过程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规定执行。

2.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和回头看工作

913日省两办印发〈河北省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周仲明批示报丽虹、晋宇市长阅示,我们一定认真抓好落实。严防统计造假,请晋宇市长加强调度;市长常丽虹批示请统计局牵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共同做好我市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将统计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917日,承德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遇建军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河北省持续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文件精神落实意见。917日市两办向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转发《河北省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927日代市两办向各县(市、区)、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起草印发《关于落实《河北省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意见》(承办传【202017号),将所有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1010日代政府办公室起草印发《关于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回头看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统计局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部署,市局73日印发了《承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统计工作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承统统字〔202020号);720日印发《承德市统计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承统统字〔202021号);86日印发《承德市统计局关于转发<河北省统计局关于以案为鉴 举一反三 坚决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通知>的通知》(承统统字〔202022号);713日印发《承德市统计局关于转发<河北省统计局关于防范统计弄虚作假加强数据质量管理的通知>的通知》(〔2020-6);1012日印发《关于落实省统计局印发的<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台账>的意见 》(承统统字〔202029号);1013日《关于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回头看的通知》(承统统字〔202030号)。每月5日前报送《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进度表》;715日上报了《承德市统计局关于依法统计防范统计弄虚作假回头看及数据质量大排查情况的专题报告》;728日上报了《承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统计工作文件贯彻落实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115日前代市政府报送了《承德市关于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回头看情况的报告》。

认真开展统计数据检查和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结合各专业统计月报,对一套表平台数据异常波动的企业进行查询核实,一直坚持月查询和月核实。工业科查询了376家次,还对8家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投资科查询投资、房地产项目249个和335个。贸易科对增长速度超过30%的企业进行查询和核实,核查56家次。服务业科对增长速度超过30%的企业进行查询和核实,核查21家次。

3.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

我局严格按照《承德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承德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今年市局直接进行3次双随机执法检查。

622-23日对兴隆县进行了第一次双随机执法检查,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检查平台随机抽取了兴隆县兆扬商贸有限公司(贸易)、兴隆县东盛物流有限公司(服务业)、兴隆县云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承德金利食品有限公司(工业)、兴隆县城泰建材有限公司(工业)、承德鑫澳食品有限公司(工业)六家企业的统计数据质量及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现场检查。

1026日至27日对隆化县进行了第二次双随机执法检查,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隆化县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资质以上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随机抽取承德北巡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工业)、承德佳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河北省隆化县医院(投资)、中诚鸿泰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企业)、河北金凤电控设备有限公司(工业)、隆化县潘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六家单位的统计数据质量及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现场检查。

929日与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进行执法检查工作。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取了河北方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承德信和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承德中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的统计基础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

623日,市局向各县(市、区)、自治县统计局、承德高新区经发局,市局各单位印发《承德市统计局关于全市统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承统统字[ 2020 ]18号),要求各县市区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检查比例不少于5%。截止到目前,全市统计部门共抽查123家,其中部门联合检查14家。抽查单位数占全市入统规上单位数的10%以上,远远超出省局要求5%的比例。

4.完善制度

对照《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台帐》逐项进行梳理,没有完成的制订计划逐步进行完善。市统计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局党组研究制订并印发了《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加强承德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和《承德市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实施办法》。

5.进行执法人员培训

1022日下午,承德市统计局举办全市统计法治培训班。市局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局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进行了学习辅导,对《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法制审核、双随机、一公开、统计信用管理、统计执法检查程序方法等统计法治相关业务工作进行了培训。各县(市、区)、自治县统计局主管法治工作的局领导、法治机构负责人,承德高新区经发局分管法治工作局领导、法治负责人参加培训。

201781日实施的〈统计法实施条例〉第36条明确规定,统计执法人员必须通过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取得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发的统计执法证。我市将组织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作为统计造假专项整治的重要工作来抓。考前组织所有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人员进行为期8天的封闭式培训,白天晚上进行培训。培训取得了显著的效果。9人参加考试,5人通过,通过率比上年提高13.89个百分点。其中1人获得全省第一名的好成绩;一人连续三年没考过,这次通过考试。市局3人通过考试。

四、组织法律专家进行专题讲座

915,市统计局邀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市普法讲师团成员、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客座教授、河北省优秀律师、市人民政府法律专家、河北骥腾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青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讲座。

李青主任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立法过程、结构体例、立法意义、立法作用、新的变化和亮点等方面,结合案例、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进行了解读,讲座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最后市统计局一级调研员任树怀要求全体职工要把学法、守法与依法办事的具体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深入学习者、积极宣传者、忠实践行者和坚定捍卫者。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遇建军主持讲座,全体职工60余人参加了讲座。

五、组织参加全国、全省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

为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国家统计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20天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每天进行法律知识竞赛答题。按照《河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办字﹝202016号)要求,我市积极组织党政机关、乡镇、四上企业、本系统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参加竞赛答题活动。全市统计部门共组织2197人参赛,占全省(统计部门组织的参赛人数,下同)的23.83%,排在全省各设区市第1位;答题总次数18591人次,占全省的23.67%,排在全省第2位;获得统计法力活力值1177900分,占全省的23.57%,排在全省第2位;统计法治活力值排行榜有1人进入全国百强,排在第77位,有38人进入全省百强,其中4人进入全省前十位。得到省局领导肯定和表扬。

六、组织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增强统计执法力量

201781日实施的〈统计法实施条例〉第36条明确规定,统计执法人员必须通过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取得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发的统计执法证。我市将组织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作为统计造假专项整治的重要工作来抓。考前组织所有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人员进行为期8天的封闭式培训,白天晚上进行培训。培训取得了显著的效果。9人参加考试,5人通过,通过率比上年提高13.89个百分点。其中1人获得全省第一名的好成绩;一人连续三年没考过,这次通过考试。市局3人通过考试。

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将成为2021年及十四期间常抓不懈的工作。

 

承德市统计局

20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