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法责任个性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承德市统计局2020-09-29 09:33浏览次数:

市统计局各科室、中心、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承德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市直各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重点对象、重点领域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落实普法责任个性清单各项要求,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请各科室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做好统计业务与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创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局面。 

一、结合专业统计工作,面向社会宣传国家层面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规定 

注重法治文化与统计工作的有机融合,把统计普法宣传融入工作部署、业务培训、走访调研、数据检查、统计执法等各环节,多形式、多途径开展日常统计普法宣传活动。以本专业的业务知识与统计法律法规相结合,理论结合实际案例宣传到位。各科室每月利用统计数据核查、统计现场调研、统计随机抽查等机会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局,各业务科室) 

二、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 

通过编印法治宣传资料,制作法治宣传视频,不断深化普法宣传效果。利用互联网+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在微信、QQ、短视频APP等平台,转载宣传视频。围绕9.20统计开发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法制宣传时点开展宣传。每科室年内至少一次参加由执法局组织的全局现场宣传活动,提升统计法治影响力。(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局,网管中心) 

三、健全统计执法程序,落实统计执法过程公示工作 

在市统计局外网,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名单、抽查人员和抽查结果的公示,年内择登一些典型案例。(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局) 

四、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市局聘请法律顾问对市局统计人员与相关负责人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的培训、相关案例的剖析。安排法律顾问为各专业科室人员提供咨询,确保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局) 

五、提高统计工作认识,加强相关人群的统计法制培训 

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培训,由各科室抽调业务骨干面向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有关部门统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等统计调查对象、统计人员三类人群进行分批培训,并由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局宣讲统计法律、法规。(政策和执法监督局,各业务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