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方式和途径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听证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
行政相对人依法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承德市统计局进行陈述和申辩、申请进行听证;依法向河北省统计局或承德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二、监督举报和投诉渠道
举报和投诉由承德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局受理。
(一)信函投诉:承德市双桥区世纪城府前路1号承德市行政中心南楼228室,邮编:062450。
(二)电话投诉:0317—3656602
(三)电子邮箱投诉:hejiantongji@163.com
三、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承德市行政中心南楼,承德市统计局二楼
(二)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三)联系电话:
0314—2032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