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统计局行政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修订)
来源:承德市统计局2020-05-28 15:25浏览次数:

承德市统计局行政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修订)

单位名称

序号

检查

项目

检查

子项

事项

类别

检查

主体

检 查 依 据

检查

方式

检 查 内 容

是否适用

跨部门联合

“双随机”抽查

备注

统计局

201

对调查对象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第四条第三款;《河北省统计条例》第六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农业、工业、能源、投资、人口就业、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服务业、贸易外经等专业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河北省统计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等基础工作建设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