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统计局关于修订2019年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的公告
来源:承德市统计局2020-04-10 11:22浏览次数:


根据我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的有关规定,省统计局和各地统计局共同对2019年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有关数据进行了修订,现将我市主要修订结果发布如下:

2019年承德市季度地区生产总值修订结果

时 期

总量(亿元)

增长速度(%)

2019年1季度

293.2

7.0

2019年1-2季度

612.9

6.6

2019年1-3季度

1037.6

6.6

2019年1-4季度

1471.0

6.5

注1:根据我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制度规定和国际惯例,当地区生产总值年度数据发生变化时,需要对季度历史数据进行相应修订。

注2:此次修订的是2019年前三个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我市地区生产总值2019年全年初步核算数已于2020年2月发布。

注3:表中总量数据按现价核算,增长速度数据按不变价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