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统计局行政权力清单
来源:承德市统计局2020-01-09 15:13浏览次数:

 

行政权力类别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子项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备注修改调整意见(保留、已取消、已调整至XXX部门)
行政处罚
对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处罚承德市统计局综合统计科(统计法规检查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四十一条

承担上报政府统计报表任务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15工作日保留
行政处罚
对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处罚承德市统计局综合统计科(统计法规检查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四十二条

承担上报政府统计报表任务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15工作日保留
行政奖励
对经济普查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承德市统计局普查中心1.法律法规名称: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依据文号:国务院令第415;条款号:第三十四条;对经济普查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240工作日保留
行政奖励
对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承德市统计局普查中心1.法律法规名称: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依据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5;条款号:第三十七条;对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240工作日保留
行政奖励
对农业普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承德市统计局普查中心1.法律法规名称: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依据文号:国务院令第473号);条款号:第三十六条;对农业普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240工作日保留
行政奖励
对农业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承德市统计局普查中心1.法律法规名称: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依据文号:国务院令第473;条款号:第四十一条;对农业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人员240工作日保留
行政奖励
对人口普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承德市统计局普查中心1.法律法规名称:《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依据文号:国务院令第576;条款号:第十条;对人口普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240工作日保留
行政奖励
对统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承德市统计局办公室1.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依据文号:国务院令第681;条款号:第三十五条;对统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240工作日保留
行政奖励
对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承德市统计局办公室1.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依据文号:1983128日主席令第九号;条款号:第八条;对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240工作日保留
行政监督
依法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承德市统计局综合统计科(统计法规检查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三十三条

承担上报政府统计报表任务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240工作日保留
其他类
对市统计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承德市统计局综合统计科(统计法规检查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六条承担上报政府统计报表任务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30工作日保留